江西修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管理辦法
編輯: 鄒菲燕來源: 經濟晚報2023-07-12 14: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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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打造一批基礎設施完備、綜合服務規范、示范帶動作用強的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集成創業創新資源,降低創業創新成本,優化創業創新環境,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結合形勢要求和工作實際,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江西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進行了修訂。
據了解,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于2016年制定出臺了《認定辦法》。近年來,工信部對國家級小微企業雙創示范基地建設有了新的要求,為更精準對各地雙創基地建設提供指引,爭取更多我省雙創基地入選國家級小微企業雙創示范基地,有必要將這些新要求寫入新的《認定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本辦法所指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是指經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的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場所。各類符合條件的服務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的創業基地、創業園、孵化器;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中面向小型微型企業的園中園;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創業園、科技園等;行業龍頭骨干企業設立的面向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團隊、創客的創業創新基地均可申報示范基地。
據了解,本辦法從六個方面進行了修訂:
? 制定依據方面。將原辦法的制定依據文件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江西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及《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名稱規范方面。將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的名稱分別修改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設區市、贛江新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所在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基本條件方面。增加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等要求。對基地入駐企業數量和從業人數按行業類別分別確定標準。
運營條件和服務功能方面。增設具備入駐企業信息庫、提供政策法規宣貫及幫助落實惠企政策等內容。
認定程序方面。將第三章“申報程序”修改為“認定程序”,對示范基地的申報流程和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的職責及認定程序進行了完善。
基地管理方面。對第四章進行重構,由“管理考核”修改為“基地管理”,增加重大事項變更備案和負面懲戒等內容。示范基地認定有效期為三年。
本辦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原《江西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全媒體記者 胡燕梅)